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三條。壹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的犯罪,分裂國家的犯罪,顛覆人民民主專政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犯罪,破壞社會經濟秩序的犯罪,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的犯罪,侵犯公民私人財產的犯罪,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的犯罪,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都應當依法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