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年期間,主要的民俗活動有掃塵、祭竈等。清代以前,民間傳統的小年祭竈節是臘月二十四。自清朝中後期以來,皇帝的家庭在臘月二十三舉行祭天儀式。為了“省錢”,他們還供奉竈神,於是北方地區的民間也紛紛效仿,大多在臘月二十三過節。
2.第二天是“女婿節”。所有出嫁的女兒,第二天都要帶著女婿和被稱為“半子”的孩子回娘家走親戚。
有句老話:“初二三有爸爸媽媽,沒有爸爸媽媽,就得自己承擔”,意思是父母健在的媳婦,初二初三壹定會被接去做客。沒有了父母的媳婦,她還得留在婆家,幫那些回家做客的親戚朋友。
3.第三天,大家通常都睡得很晚。據說,在過去,第三年的第三天為去世不到壹年的親人舉行紀念儀式。在這壹天,人們不喜歡來拜年。也許從大年三十到初二,壹直忙忙碌碌,開開心心的,有點累。初三不串門,可以好好休息了。所以閩南語順口溜裏有“初壹早,初二早,初三滿覺”的說法。
4.第四天是“會神日”,又稱“會神日”。據說臘月二十四,家家戶戶都把神仙送上天,在天上過春節,同時向玉帝報告過去壹年人間所有的善惡。
5.第五天,節後大家開始忙碌起來。店鋪開了,農民下地了,所以閩南順口溜說:“初五過了(節後,準備幹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