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438年10月26日,華某隨李陵前往荊州與李陵父母商議婚事。29日上午10,華某以準備禮物求婚為由,提前回韓。30日,李玲的手機突然收到壹條短信,說她的銀行卡被轉了500元。李玲覺得很奇怪。他致電銀行客服,發現錢被轉到了華的微信賬戶。李玲給華打電話問怎麽回事,華的壹個手機無法接通。
與此同時,李玲發現自己在金銀湖的房子鑰匙不見了,立即從荊州乘車返回韓,查看房子是否被盜。但當她請了鎖匠開門後,發現房子的門窗完好無損,但價值3萬多元的黃金首飾、蘋果電腦等財物被盜。李玲向警方報了案。
金銀湖派出所刑偵民警王峰、曹沖、夏幹橋等人接警後調取小區監控錄像,發現華某於65438年10月29日下午4時38分從李玲住處帶著黑色手提包外出。
警方就此展開調查,然後在中國可能出現的地方部署控制。
昨日上午10,民警發現華某出現在江夏區江夏大道附近某小區,立即采取行動將其抓獲。
經警方初步審查,華某如實交代了自己的違法犯罪事實,稱贓物已低價出售,贓款被其消費揮霍。
目前,涉嫌盜竊的華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