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電子普通發票
電子普通發票是指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開具並上傳,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查詢下載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它具有以下特點:
1.便捷性:電子普通發票可隨時隨地開具、查詢、下載,免去紙質發票打印、郵寄的繁瑣流程。
2、環保:電子普通發票減少了紙張的使用,有利於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
3.安全性:電子普通發票采用加密技術,確保發票的真實性和安全性。
二。普通增值稅發票
增值稅普通發票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設計印制,僅限於增值稅壹般納稅人使用。它具有以下特點:
1.合法性:增值稅普通發票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統壹印制,具有法律效力。
2.常態:增值稅普通發票的開具、使用和管理都有嚴格的規定,保證了發票的規範和統壹。
3.可抵扣性:壹般納稅人取得增值稅普通發票後,可以按照稅法規定抵扣進項稅額。
三。電子普通發票與增值稅普通發票的比較
1.開具方式:電子普通發票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開具,而增值稅普通發票需要手工填寫或通過稅控設備開具。
2.送達方式:電子普通發票可以通過郵件、短信等方式快速送達收單人。,而增值稅普通發票需要郵寄或親自送達。
3.管理模式:電子普通發票可以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進行查詢、下載和管理,而增值稅普通發票需要通過建立專用發票管理系統進行保管和管理。
總而言之:
電子普通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的開具、使用和管理存在差異。電子普通發票具有便捷、環保、安全的特點,適用於電子商務和網絡購物。增值稅普通發票具有合法、規範和抵扣的特點,適用於壹般納稅人之間的交易。在實踐中,企業應根據自身情況和業務需要選擇合適的發票類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20條規定:
銷售商品、提供服務和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經營收取款項,收款方應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付款方會給收款方開具發票。
第21條規定:
壹切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和支付其他經營活動費用時,應當向收款人索取發票。取得發票時,不允許更改名稱和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