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開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證人及其近親屬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
擴展數據
達到刑事處罰的情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 * *有下列尋釁滋事、破壞社會秩序行為之壹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壹)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敲詐勒索或者任意損毀、侵占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收到恐嚇短信或電話後,無論涉及自己還是家人,先不要驚慌,壹定要第壹時間報警;同時也要時刻註意保護好個人和家人的信息。學校有責任妥善保管學生家庭信息,應當完善學生家庭信息存儲機制,嚴格控制泄露,切實保障學生安全。
中國新聞網-制作威脅信息勒索他人。
百度百科-威脅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