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訴應滿足什麽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壹個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人民法院的管轄。
二、起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原告除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正本外,還應當按照被告和第三人的人數提供起訴狀副本:
2.起訴狀附有與原告訴訟請求及其主張有關的證據原件或者經人民法院核實的證據復印件;
3、原、被告訴訟主體資格證明。如果原告或被告是法人,還需要提交最近的工商年檢證明。
3.投訴應該包括哪些內容?
1.當事人壹方是公民的,應當記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郵政編碼和聯系電話;壹方是法人的,應當記載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郵政編碼、電話;
二、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3、證據及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及住所;
4.當事人的住所地與實際住所地不壹致的,應當另行說明。
刑事立案的三個條件是什麽?
1,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實;
2、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
3.它屬於管轄範圍。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檢舉、控告、舉報、投案材料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立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息放貸,借貸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