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韶涵出生於臺灣省桃園縣中壢市。她從小就喜歡唱歌,但她五音不全。後來KTV風靡臺灣省。
小學四年級,她隨家人移民新加坡。在新加坡留學幾個月後,她回到中壢市繼續學業。而且她從小就很獨立,什麽事都是自己做。小學五年級的時候,她在媽媽開的“黑胡子牛排館”打工,上菜、收菜、洗碗等活都要她來做。然後,爺爺賣掉了土地,幫助家人移民加拿大。
當她六年級的時候,她和她的家人搬到了加拿大,她自己粉刷了她的房子。她就讀於加拿大的溫斯頓·丘吉爾爵士中學。因為父親生意失敗,然後因為心臟病不能正常工作?作為家裏的長女,她在15歲的時候就承擔起了養家糊口的重任。她做了所有的工作,例如洗車和送午餐。與此同時,她的父母希望她學會唱歌,所以她的父親開始賣有價值的東西來支持她學習。
17歲參加《中國廣播流行之星》歌唱比賽,獲得加拿大第壹名?,並被邀請到臺灣省參加總決賽,在那裏他被評委林隆璇選中並與他簽約。因為學業,張韶涵與林隆璇簽約,回加拿大學習兩年,在此期間,他壹直在接受歌手的專業訓練?。此外,因為兩三年沒有收入,她還去服裝店打工補貼生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