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壹步規範學校招生行為,促進義務教育均衡協調發展,根據《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1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魯教基函〔2021〕9號)和《菏澤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21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菏教基字〔2021〕4號)文件精神,現就2021年全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壹、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規範招生秩序,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確保我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平穩有序、陽光規範,努力讓每個孩子能夠享受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推動我區教育事業公平、公正和均衡發展,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則
(壹)依法依規開展招生工作
根據省教育廳和市教育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要求,本著穩步完善的工作原則,強化過程管理,實施陽光招生,實行招生工作“壹網通辦”,使招生工作規範化、制度化,保障適齡兒童少年依法依規入學。
(二)“就近、劃片、免試”入學。小學招生壹律實行“劃片招生、相對就近、免試入學”的辦法。初中學校在嚴格進行入學資格審查的基礎上,實行學區內小學畢業生對口直升方式入學。嚴禁舉行或變相舉行各種選拔性考試,確保學區內適齡兒童少年全部順利入學。
城區各小學要按照2020年調整後的學區進行招生,各鎮街所轄小學按照中心校劃定的學區進行招生。嚴禁亂拉生源,嚴禁跨學區招生。
城區初中學校招收轄區內小學符合入學條件的畢業生。市第壹實驗小學、春蕾小學的畢業生按照2020年8月3日菏澤市人民政府關於《城區部分小學招生和升學工作協調會會議紀要》有關要求執行。
(三)嚴格控制入學年齡。小學壹年級只能招收年滿六周歲(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兒童,未滿六周歲的學生不予註冊學籍。
(四)嚴格控制班額。按照化解大班額工作要求,小學要按照每班不超過45人招生,初中要按照每班不超過50人招生,生源較多的學校招生班額不得突破55人。
(五)履行控輟保學法定職責。各學校要嚴格履行控輟保學法定職責,完善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制度,做好失學輟學書面報告、聯控聯保和勸返復學工作,重點關註殘疾兒童少年、特困家庭兒童、留守兒童群體,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各學校要按照《菏澤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壹步加強控輟保學提高義務教育鞏固水平的通知》(菏政辦發〔2018〕53號)要求,“壹校壹案”制定控輟保學工作方案,協同有關部門***同做好控輟保學工作。年滿六周歲的兒童應當接受義務教育,不得以在家學習或接受“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的教育替代國家統壹實施的義務教育。對於確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向鎮街中心校提出申請,獲批準後方可緩學。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的,由鎮街人民政府及村民委員會(社區居民委員會)依法依規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教體局將依托中小學學籍系統,對各學校控輟保學工作進行監測和通報。
三、招生辦法
認真貫徹落實《推進全市義務教育招生“壹網通辦”工作實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今年全區義務教育招生工作統壹使用“牡丹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平臺”),除特殊情況外全部實現“壹網通辦”。
(壹)報名。監護人通過“菏澤教育”微信公眾號或“愛山東”APP進入平臺,按照平臺操作手冊及提示內容進行註冊和報名。如果不能在平臺上完成報名,小學入學的可持報名材料去招生學校直接報名;小升初的將報名材料交至畢業小學,由小學初步審核後統壹交至對應初中學校。
(二)審核。招生學校通過平臺大數據對報名信息進行審核。凡是經平臺大數據比對合格的可直接審核通過,不再要求上傳證明材料;平臺大數據無法比對的,監護人要及時上傳相關證明材料。
(三)錄取。審核通過的,在平臺上進行錄取,並按規定時間發布錄取信息,統壹發放入學通知書。
四、入學依據
各類適齡兒童少年通過平臺報名時,大數據不能比對的,由監護人根據所屬類別上傳相應材料:
(壹)戶籍和房產都在本學區。戶口簿和房產證件。
(二)僅有戶籍在本學區。戶口簿和監護人無房證明,以戶口簿上載明的位置為入學依據。
(三)僅有房產在本學區。戶口簿和房產證件。
以上房產證件包括不動產證(房產證)、購房合同、拆遷協議等。如提供購房合同,還需同時提供購房發票和物業費、水電費等實際入住材料。依托祖輩房產入學的,需提供住建部門出具的監護人無房證明,且兒童和其父母(至少壹方)戶籍與祖輩在壹起。
(四)學區內經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戶口簿、監護人身份證、學區內居住證明、監護人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和社會保險交納證明或營業執照和經營場所產權證明,學區內經商務工需壹年以上(至2021年8月31日滿壹年)。
(五)優撫對象。身份證、戶口簿和優撫證明材料。
學區內小學畢業生升入初中需具備該學區小學學籍,報名時按照平臺操作提示填報壹項入學依據即可。
五、時間安排
全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時間統壹安排在8月10-26日進行,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8月10日,召開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會議,安排部署招生相關工作。
(壹)初中招生
1.8月13-18日,小升初網上註冊報名,初中學校審核材料,網上發布錄取信息。
2.8月19-21日,各初中學校根據錄取結果,領取並發放《義務教育學校入學通知書》。
3.8月23-24日,初壹新生報到。
(二)小學招生
1.8月15日,小學公告招生範圍、入學條件、報名時間、報名辦法和咨詢電話。
2.8月17-22日,監護人通過平臺進行網上報名。小學審核新生入學材料,並及時通過平臺或手機短信向監護人反饋審核結果。確定新生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
3.8月25-26日,小學新生報到。
六、民辦學校招生
(壹)參與義務教育招生的民辦學校,須有《辦學許可證》並具備相應的辦學條件。
(二)民辦學校的招生簡章必須經教體局批準後方可向社會公布,簡章內容要包括辦學情況、招生範圍、報名條件、時間節點、工作流程、咨詢方式和經發改部門審批的收費標準等信息。
(三)嚴格按審批的辦學層次通過平臺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嚴格按招生計劃和規定班額招生,不準超計劃招生。
(四)嚴禁通過惡意競爭、虛假宣傳、違規等方式爭搶生源;嚴禁以免學費、獎勵等方式招攬生源。
(五)民辦學校應優先招收附近的學生,在滿足片區範圍子女就讀後,仍有空余學位的可面向全區招生。要嚴格審查有關材料,嚴禁招收不符合牡丹區入學條件的學生,否則壹律不予註冊學籍。
七、保障特殊群體受教育權利
(壹)保障貧困家庭學生全部入學。保障貧困家庭學生接受義務教育是鞏固脫貧攻堅質量和成果的核心指標,各學校要切實履行控輟保學第壹責任人的管理責任,紮實做好控輟保學工作,確保貧困家庭學生全部入學。
(二)做好隨遷子女入學工作。進壹步完善經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政策,確保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順利入學。
(三)做好留守兒童入學工作。認真做好留守兒童入學管理工作,將保障留守兒童按時入學作為控輟保學工作的重要內容。
(四)做好殘疾兒童少年入學工作。保障殘疾兒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讀。大力推進融合教育,優先采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的方式,就近安排輕度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中、重度殘疾兒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學校就讀;需要專人護理、不能到學校就讀的實施送教上門服務,多種方式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對於入學安置有爭議的,教體局會同殘聯、衛健等部門組成工作專班,對其接受義務教育的能力進行評估認定,提出入學安置意見,明確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方式和具體就讀(送教)學校。
(五)落實優撫對象子女入學政策。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立功受獎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壹線人員子女及其他各類優撫對象,按照有關規定落實教育優待政策。
對於符合條件的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和返鄉創業人員子女,根據市教育局統壹要求,按照相對就近原則,可安置到以下四處學校:小學為菏澤市第二實驗小學和東苑小學;初中為區實驗中學和二十二中。
八、組織保障
(壹)加強組織領導。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是壹項政策性強、牽涉面廣、工作量大的重要工作,事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各學校要高度重視,抓好落實。為切實加強對這項工作的領導,各學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壹支政治過硬、責任心強、業務熟練的招生隊伍。同時,要做好今年招生政策的宣傳工作,使學生家長明確招生政策和報名辦法。
(二)規範招生秩序。嚴格落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政策,公辦學校不得跨學區招生,不得拒收本學區內符合入學條件的學生,禁止任何學校招生時舉行或變相舉行選拔性考試,不得超計劃招生。未經批準,學校擅自招收學區外學生或超計劃招生的,壹律不予註冊學籍。
(三)實行“陽光招生”“陽光分班”。各招生學校要通過各種宣傳媒介,向全社會特別是廣大學生家長宣傳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政策,公開招生信息,包括具體政策、招生範圍、學校辦學條件、招生計劃、工作安排、咨詢方式、監督舉報平臺等,實行陽光招生,接受社會監督。所有招生學校對新入學的學生實行均衡編班、陽光分班,並加強社會監督。
(四)強化責任意識。招生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要明確分工,責任到人。要嚴於律己,秉公辦事,端正工作態度,不折不扣地執行政策,嚴密組織好各項招生工作。對招生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不推諉,不扯皮,不上交矛盾。教體局組織有關人員對各學校招生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凡違反有關規定的,對學校主要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