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邀請專業律師對債務進行分析,是否可以直接催收或者是否需要收集證據後再采取措施,因為各種債務的成因不同,回收的可行性也不同,需要選擇的催收策略也要有針對性。
第二,如果小額債務很多,壹般是65438+萬以下的應收款,可以發律師函。壹般對方收到律師函後會考慮訴訟成本,會主動履行。同時,給對方發律師函可以有效保護債權不受法律保護的訴訟時效,以防止客戶故意違約,超過訴訟時效。
第三,適時申請支付令。當雙方發生金錢債務糾紛,債權債務關系明確時,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支付令由法院發給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可以由法院強制執行。缺點是壹旦對方提出異議,就會進入普通訴訟程序,因此具有不確定因素。
第四,提起訴訟。及時提起訴訟,爭取在短時間內勝訴,或者與債務人達成庭內和解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