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竟整個事件中錯的不是妳而是她,我覺得這樣的老婆是不可以要的。如果是為了升職,她為什麽不告訴妳?如果我事先告訴妳,用這個方法就沒問題了。等到妳找到她。這個理由是詭辯。
所以我覺得,妳對她父親的憐憫,說明妳很善良,但是妳不能因為這個委屈了妳的愛情,所以我們離婚吧,暫時不要告訴他們的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