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駛證;
2.身份證;
3.駕照;
4.網約車從業資格證;
5.租車合同;
6.網上約車平臺訂單。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條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的違法行為信息錄入道路交通違法信息管理系統的次日,違法行為發生地、機動車註冊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向社會提供查詢。違法行為發生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違法行為信息錄入道路交通違法信息管理系統後五日內,通過移動互聯網應用、短信、郵件等方式通知違法行為人或者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違法行為的時間、地點和事實,並告知其在三十日內接受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