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詐騙是指犯罪分子通過電話、短信、網絡等方式編造虛假信息、設置騙局,對受害人進行遠程、非接觸式詐騙,誘使其向犯罪分子轉賬的違法行為。虛構兒童綁架,利用電話錄音引起家人恐慌,要求家人匯款贖人。冒充親友,以車禍、生病、違規繳費等為由實施詐騙。
冒充電信局人員,以電話欠費為名實施詐騙。冒充檢察院、律師事務所、公司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以受害人涉嫌洗錢、詐騙等犯罪活動為由實施詐騙。冒充稅務局人員,以退稅為由要求受害人在銀行ATM機操作,實施詐騙。謊稱被害人中獎,要求被害人繳納個人所得稅、服務費、手續費實施詐騙。
常見的欺詐手段
發短信說受害人銀行卡在異地被刷。事主回電時,不法分子假冒銀行工作人員實施詐騙。通過短信發送銀行賬號、“快速匯款”等信息,欺騙恰好想匯款的受害人。發布虛假中獎信息,受害人上網時會發現QQ中獎或網遊中獎,但必須先繳納手續費和個人所得稅,以便不法分子騙取受害人匯款。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