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龍崗區教育局(以下簡稱區教育局)是區政府的工作部門,正處級,與深圳市龍崗區委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區委教育委員會)合署辦公。
主要職責:
(壹)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編制全區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經批準後組織實施。
(二)承擔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的責任。承擔全區學前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教育、中等專業教育、特殊教育和電大教育的綜合管理。促進民辦教育發展。引導學校規範學校管理,實施教育教學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3)協調學校設置。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各類教育招生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教育入學考試。負責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離校前就業創業的指導和服務。
(四)負責本地區的教師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推進學校人事制度改革,加強師德師風建設。指導各類學校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按照幹部管理權限,負責考察、任免相關幹部。
(五)統籌管理區教育基金。監督和管理教育系統的資金運作。學校教育技術和設備的總體規劃、實施和管理。指導和監督教育系統的審計工作。負責規劃、協調和指導整個區域的學校布局。負責全區公辦學校建設項目的規劃、立項、跟蹤和協調,組織實施區屬學校校舍安全工程。
(六)指導各類學校的德育、法制教育、國防教育、體育衛生和藝術教育以及德育隊伍(班主任隊伍)建設。配合推廣普通話和規範用字。
(七)負責教育科研和成果推廣、在職教師和校(園)長培訓、促進教師專業發展、教育信息化建設。管理學生資助,指導和協調勤工儉學。指導管理區內教育系統與區外教育系統的教育教學交流與合作。
(八)負責我區教育系統黨的工作,指導學校黨委和街道學校聯合黨委的工作。協助我區教育系統紀檢監察工作。
(九)負責協調區有關部門做好區內高校的服務和配套建設工作。協助引進和創辦我區高校。負責引進外籍教師,開展國際課程服務。負責國際教學的綜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