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票怎麽改簽?
旅客購買機票後如需變更航班、日期、艙位等級,必須在原指定航班起飛前兩天提出,且只能變更壹次。購票後,旅客如需變更航班、日期、艙位等級,應在原指定航班預定起飛時間48小時前提出請求。如果改變艙位等級,多退少補。車票只能改簽壹次,如果再次改簽,必須按照退票的相關規定重新購買。但由於航空公司取消、提前、延誤、航班變更或無法提供原座位,航空公司應盡可能優先安排旅客乘坐後續航班,或為其與其他航空公司簽轉航班;如果由於上述原因,旅客的艙位等級需要變更,則多退少補。機票改簽分幾種:改艙;更改航班日期;旅客和承運人的變更是自願的還是非自願的,處理方式都不壹樣。如果國內航班機票是OK票,也就是簽了字的機票,可以在壹年內改簽。如果是開放票,也就是少數未確認座位的票(非OK票),從開票日到確認日有壹年的限制。確認日期之後,也就是OK之後,還有壹年的更改時限。可以改簽的次數和國內航空公司不同,但至少壹次。目前大部分航空公司都有這樣的規定:只要當時能提供座位,且在有效時限內,都可以改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