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黨委和人民政府,縣委各部委,縣政府各部門,各人民團體,縣人武部所屬駐昌單位:
為有效減少人員流動和聚集,堅決切斷疫情社會傳播鏈,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健康,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首先,所有居民區和村莊應加強控制措施。除參與疫情防控、核酸檢測、扔垃圾、醫療購藥、購買生活用品外,所有住戶和車輛非必要不得外出,非必要不得離開常,盡量減少網購,避免聚集、群集。引導群眾密切關註本地區核酸檢測時間,按照當地通知參加不同時期的核酸檢測,並做好個人防護,檢測結束後立即返回家中。各級黨組織要加強對孤寡、殘疾兒童、留守兒童、精神障礙等重點群體的關愛保護,充分發揮村委會成員、誌願者、社區工作者等人員的作用,落實關愛措施,保障特殊群體的生活需求。
二、各級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除保障城市基本運轉、民生、應急、疫情防控人員外,其他人員原則上實行居家辦公。進駐常的稅務、銀行、通信、煙草、保險、石油、鐵路、郵政等垂直管理單位的職工,以及在常市區工作生活和在常市區工作生活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的職工,按照防控要求,原則上近期在常工作或在外工作,避免雙向流動。如果疫情是本單位員工流動造成的,將從重處理。
三、保障人民生活和城市基本運行,確保水、電、燃料、燃氣、通信、環衛、糧油、肉菜供應等公共服務企業正常運轉。各類企業、工地等用人單位原則上關閉,具備住宿條件的壹律內部經營。沒有住宿條件的,嚴格按照防控要求實行“點對點”統壹運輸。
四、超市、農貿市場、藥店、生活必需的餐飲企業必須嚴格執行疫情防控要求,其余經營場所和門店壹律關閉。農村市場和夜市暫停營業。
五、各鎮、各有關部門和企業要保證生活必需品的供應充足和價格穩定。鄉鎮成立服務保障小組,設立24小時熱線,及時回應群眾訴求。
六、縣公安局、綜合執法局、各村要加強巡邏勸導,對違反防疫要求在社區、村公共* * *場所聚集、不戴口罩等制造傳播隱患的行為,及時制止和糾正;對拒不落實防疫要求的,將堅決依法嚴懲。
昌樂縣委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運行。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