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車輛持續在禁止停車區域超過五分鐘時,攝像頭將拍攝第二張照片,並同時上傳至系統。會按違章停車處罰,但不會扣分。當兩張照片同時上傳時,會被發送到懲罰系統。如果是警察,妳停在禁止停車區,看到車裏沒人,警察可以馬上拍照。
當時妳看到警察拍照,可以馬上開車離開,或者妳想看到警察拍照,可以試著和他溝通,也是可以的。所以壹般情況下,在5到10分鐘內離開車輛是不會收到罰款的。具體出發時間和各地處罰標準有關。有的地方說車主收到短信提醒後10分鐘內開走就不處罰。但是,這樣的機會每個月只有壹次,而且在某些地方,車主需要在收到短信後5分鐘內將車開走,而不會受到處罰。
如何抓拍違章停車?
違法停車不僅可能被交警、輔警、城管部門罰款,還可能被電子警察系統抓拍。主要抓拍是通過拍攝遠景照片和近景照片,抓拍違法車輛的車牌號。有了這兩張照片後,電子警察就會對所擁有的車輛進行監控。5~10分鐘後,車輛仍不駛離,拍攝第三張照片,並向車主發送短信。其中壹些是人工識別的。車輛發生故障或短時間停車等特殊原因,不判定為違法停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在規定的地點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劃定的停車位除外。道路臨時停車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第九十三條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和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給予口頭警告,責令其立即駛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