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監控的電子眼都是電子計時,自動記錄時間,所以幾分鐘就會正常記錄,正常罰款就違法了。
對於違反廣州市交通限行規定的車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將處以200元罰款,記3分。每輛車每個自然日罰款1倍。廣州公安交管部門將依托全市電子警察拍攝系統,對違反廣州交通限行政策的外地車進行拍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