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交通局受理申請,會在10天內審核。審核成功後會發出審核結果通知書,然後憑審核結果通知書預約考試。
3.壹般考試結束後,4天左右公布成績。當成績合格且符合相應要求後,可在10天內取得網上出租汽車駕駛員證。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許可具體程序如下: (壹)申請人向服務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材料。車輛所有人是個人的,可以委托網約車經營者代為申請;(二)縣級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對擬從事網絡約租車業務的車輛按照第十七條規定的條件進行審核,將符合條件的車輛信息反饋同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告知申請人審核結果,並出具網絡預約出租汽車車輛審核結果通知書;(三)經審核符合條件的車輛,申請人應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60日內,憑網絡預約出租汽車車輛審核結果通知書向縣級以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車輛登記或者變更;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過與交通管理部門的信息交換,核實相關信息,自受理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經交通管理部門審核合格的車輛登記或者變更為“預約客運”,並將相關信息反饋給交通管理部門。對於變更,不需要重新提交車輛;(四)縣級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同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反饋信息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機動車駕駛證已登記為“預約出租汽車客運”的車輛發放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
申請網上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答:在本市從事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的車輛,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7座及以下乘用車;
2.本市戶籍;
3.符合可在本市註冊登記的機動車排放標準;
4.車輛軸距大於2600mm;
5.通過商用車環保和安全性能檢測;
6.投保商業強制保險、商業第三者責任保險和旅客意外傷害保險;
7.安裝符合標準的固定式車載衛星定位裝置,並將數據信息接入行業監管平臺;
8.安裝能夠向公安機關發送緊急信息的緊急報警裝置;
9.如果車主是個人,車主必須具備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資質。
第壹步,登錄“壹網辦”平臺,提交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營能力核定申請。根據提示填寫車輛信息。
第二步,車輛運營能力核定後,選擇《新車輛運輸證》發放的發起方式和憑證領取方式,根據提示填寫相關信息。
第三步:10提交車輛運營能力核定申請後的工作日,登錄“壹網通辦”查詢核定結果。
第四步,根據第二步選擇的牌照申請發起方式和證件領取方式,根據系統提示,辦理車輛運輸證。
法律依據:
第八條出租汽車經營申請應當按照經營區域向相應的設區的市、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並符合下列條件:
(壹)有符合機動車管理要求並符合下列條件的車輛,或者有保證符合下列條件的車輛承諾書:
1.符合國家和地方規定的出租汽車技術要求;
2.有權按照第十三條的規定經營出租汽車。
(二)有取得符合要求的從業資格證的駕駛員。
(三)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服務質量保證體系。
(四)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停車場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