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改名
申請條件:擬變更的姓名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安部關於公民姓氏和漢字字體通用規範的要求,且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可以提出申請。
申請材料:變更申請書、戶口簿、身份證。
處理流程:
1.申請人選擇業務事項,填寫變更申請信息,上傳業務所需的全部申請材料,提交申請。
2.派出所(戶政大廳)預審通過後,申請人在收到系統推送的短信通知後,攜帶全部材料到戶籍地轄區派出所(戶政大廳)戶籍窗口進行材料核實。在戶籍處核對申請材料,材料齊全,當場辦結(申請人需攜帶戶口本)。
未成年人姓名的變更
申請條件:1。父母同意為未成年子女辦理更名。
2.以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16~18周歲未成年人,必須征得本人同意。
申請材料:變更申請、父母簽署的壹致意見、戶口簿、身份證。
處理流程:
1.申請人選擇業務事項,填寫變更申請信息,上傳業務所需的全部申請材料,提交申請。
2.派出所(戶政大廳)預審通過後,申請人在收到系統推送的短信通知後,攜帶全部材料到戶籍地轄區派出所(戶政大廳)戶籍窗口進行材料核實。在戶籍處核對申請材料,材料齊全,當場辦結(申請人需攜帶戶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