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領結婚證的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
2.男方必須年滿22周歲,女方必須年滿20周歲;
3.沒有法定禁止結婚的情形,包括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醫學上認為不宜結婚的疾病;
二。獲得結婚證的程序:
1,應用。雙方向壹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
2.復習。登記機關應當對雙方的結婚申請進行審查;
3.別忘了說說。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準予登記,發給結婚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32條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刺探、騷擾、揭露、公開等方式侵犯他人隱私權。
隱私是自然人和平相處,不願意被他人知道的私人空間、私人活動和私人信息。
第壹百零三條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壹)通過電話、短信、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打擾他人的私生活;
(二)進入、拍照、窺視他人住宅、旅館房間等私人空間的;
(三)拍攝、偷窺、竊聽、泄露他人私人活動的;
(四)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私處的;
(5)處理他人隱私信息;
(6)以其他方式侵犯他人隱私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