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1年,英國數學家威廉·奧特雷德在他的著作《Clavis Mathematicae》中首次將兩個數乘以“x”表示出來,這本書變得越來越流行。在1698年7月29日寫給約翰·伯努利的信中,萊布尼茨提出用點“×”來表示乘法,以防“×”與字母“X”混淆。
用“”來表示乘法是相當流行的。現在歐洲大陸學校(德、法等國)規定“,”是乘號。其他國家用“×”做乘號,用“×”做小數點。我國規定“×”或“×”可以作為乘號,字母或括號前的乘號可以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