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函是上市公司或相關人員在規範運作中存在的壹定問題。證監會發警示函對其進行警示是壹種方式。證監會出具警示函的格式壹般為《關於對XX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警示函的內容會列舉上市公司的違法事實。對監管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決定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監會申請行政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