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預案啟動前,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根據突發事件的實際情況,做好應急處理準備,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應急預案啟動後,突發事件發生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按照預案規定的職責要求,服從應急指揮部的統壹指揮,立即到達指定崗位,采取相關控制措施。醫療衛生機構、監測機構和科研機構應當服從應急指揮部的統壹指揮,相互配合,集中力量開展相關科研工作。
鄭州的防疫政策
1.來(回)鄭人員須提前三天向所在社區申報,並登錄“鄭好辦”APP——回鄭人員登記管理系統,如實填寫個人信息。未按要求提前登記的,須在抵鄭後24小時內完成信息填報。
2.鄭州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將對來(回)鄭州未按要求提前報告的人員發送提醒短信。接到提醒後,必須在24小時內完成報告,並落實個人疫情防控措施。
3.在規定時間內未履行個人防護責任的,鄭州衛生碼將給予“紅色碼”。被給予“紅色代碼”的人員應立即與所在社區聯系,報告健康代碼狀態和提醒信息的內容,並根據社區的要求實施相關控制措施。在人身風險得到緩解前,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參加集會活動和前往人員密集場所。
法律依據: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
第三十壹條應急預案啟動前,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根據突發事件的實際情況,做好應急處理準備,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應急預案啟動後,突發事件發生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按照預案規定的職責要求,服從應急指揮部的統壹指揮,立即到達指定崗位,采取相關控制措施。醫療衛生機構、監測機構和科研機構應當服從應急指揮部的統壹指揮,相互配合,集中力量開展相關科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