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年東莞市衛生系統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適應我市衛生事業發展需要,提高醫療質量,保證服務水平,加強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根據《東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方案》精神,現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如下。
壹、指導思想和目的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用公開考試、擇優聘用的辦法招聘相關人員,確保聘用人員素質。
二、招聘人數及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單位和人數:東莞市人民醫院,擬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12人;東莞市企石醫院,擬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10人。受聘後納入事業單位人員編制,享受國家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對象、崗位和條件
(壹)招聘對象
1、市人民醫院招聘對象:
符合以下條件之壹、男性年齡不超過45周歲或女性年齡不超過40周歲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
(1)衛生系列專業的博士研究生或具備博士學位的人員。
(2)獲得普通高等醫學院校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學歷、學士或以上學位並具備副高級及以上衛生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人員。
2、企石醫院招聘對象:
符合以下條件之壹、年齡不超過45周歲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
(1)衛生系列專業的博士研究生或具備博士學位的人員。
(2)具備副高級及以上衛生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人員。
(二)招聘崗位(詳見東莞市衛生系統2013年公開招聘崗位表)
(三)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團隊合作意識強。
2、身體健康,能勝任應聘崗位的工作。
3、畢業專業或專業技術資格的專業須與所從事工作崗位專業要求相符。
4、須具備相應執業資格。
5、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各項條件。
四、招聘程序
公開招聘按報名、資格審查、統壹考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程序進行。具體程序安排如下:
(壹)發布招聘公告
在東莞市人力資源政務信息網()和東莞市衛生局網站(/),以及東莞市人民醫院和東莞市企石醫院網站上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3年3月11日至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報名地點:報考東莞市人民醫院職位的請到東莞市人民醫院人事科(東莞市萬江區新谷湧萬道路南3號行政樓3樓,電話:28636218、 28636318);報考東莞市企石醫院職位的請到東莞市企石醫院人保股(東莞市企石鎮寶華路115號,電話:86726618、86726608)。
3.報名方式:報考者須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招考條件、要求、時間,攜帶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報考;材料齊全的,可以允許代報,但不接受網上和電話報考。報名時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壹式兩份,雙面打印),需預先登錄東莞市衛生局網站(/)下載填寫;
(2)內地居民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4)學歷、學位鑒定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如只有申請驗證的回執,必須在考察階段前提供);
(5)專業技術資格證的原件和復印件(醫療、護理崗位須同時提交執業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6)須提供近三個月內鎮級及以上計劃生育部門開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原件;
(7)個人簡歷(公職人員須在簡歷中寫明現職單位,包括人事關系仍在原單位的,並提供現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及相關證明材料;
上述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及A4紙復印件(1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壹寸照片5張。
4.每個報考人員限報考壹個崗位,同時報考兩個崗位的壹律取消報考資格。
(三)資格復審
按照報名條件,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審核者,在報名結束後的五日內電話或短信通知審核合格人員按時到東莞市人民醫院人事科、或東莞市企石醫院人保股領取,或自行網上打印考試通知。
(四)考試
1、專業技能考核
對每個應聘資格審核合格人員進行專業技能考核。
招聘崗位按實際報名人數進行專業技能考核。滿分100分,80分以上為合格,考核合格者根據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每個招聘崗位按1:3的比例確定入 圍綜合面試人選;達不到1:3比例的,按實際考核合格者的人數進入綜合面試。如專業技能考核不合格者,不能進入綜合面試。考核成績和面試名單於考核結束後 10個工作日內在東莞市人力資源政務信息網、東莞市衛生局及東莞市人民醫院和東莞市企石醫院網站進行公布。
2、綜合面試
主要測試考生適應職位要求的基本素質和綜合能力,包括舉止儀表、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應變能力、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能力和專業能力等要素。成績當場宣布。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應聘者的考試總成績=專業技能分數x60%+面試分數x40%計算。根據擬招聘崗位人數,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如出現總成績相同的,則按其專業技能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考崗位擬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選。
(五)體檢
參加體檢人員在規定時間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 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 》執行。
(六)考察
根據《 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 》精神,招聘單位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撰寫考察材料並確定考察結果。
(七)確定擬聘人員、公示
體檢和考試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同時在東莞市人力資源政務信息網和東莞市衛生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八)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無異議的為聘用人員,經市人力資源局核準後,由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與聘用人員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受聘人員設三個月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項
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壹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壹)偽造、塗改有關證件、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騙取應聘資格的;
(二)應聘人員在考核、體檢等過程中作弊的;
(三)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四)處於刑事處罰期間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五)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附件:
1、 東莞市衛生系統2013年公開招聘崗位表
2、 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聯系方式:東莞市衛生局人事科,電話:23281199;東莞市人民醫院人事科,電話:28636218、28636318;東莞市企石醫院人保股,電話:86726618、86726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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