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現場發生了什麽。
當時是晚上,交警正在巡邏,發現壹輛車正在停車,於是趕到現場勸說。按照正常程序,是要檢查司機的行駛證的,所以當時司機拿出了行駛證和駕駛證。但沒想到,當交警打開駕駛證的時候,發現裏面有幾百塊錢。當時交警直接提出了靈魂拷問,說明錢是幹什麽用的。面對交警的詢問,男子也說不出合理的理由,只是不停地把駕駛證遞給交警。
第二,如何看待這件事?
說實話,這個人的行為真的是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畢竟他當時的行為已經需要罰款和扣分了。他把錢給交警主要是為了能罰款不扣分。畢竟對於很多司機來說,扣了分需要補分,扣了分需要考試。所以壹般情況下,他們不想自己受罰,所以想花錢避禍。但是,他的行為顯然是違法的。其實交警可以提交他的受賄。因為壹旦立案,他可能會犯行賄罪。
第三,執法記錄和永恒的上帝。
在這次事件中,執法記錄儀可以說起到了關鍵作用。我們很多人以為執法記錄儀主要是監督我們交警的工作,但其實執法記錄儀不僅起到監督的作用,還可以保護交警。因為從執法記錄儀的畫面中,我們可以知道交警在現場處於什麽樣的狀態,他是如何處理案件的,以及當時的情況。如果後續有壹些爭議,可以通過執法記錄儀來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