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建設單位不履行合同如何處理?
1,施工單位不履行合同義務,屬於違約情形。建設單位可以要求施工單位繼續履行合同,不履行的,可以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二、施工合同糾紛取證有哪些註意事項?
1、項目會議紀要和與項目相關的來往信件必須全部保存。
2.各種施工進度表,包括業主代表和分包商編制的進度表,以及要求的設備到達進度表。
3、施工備忘錄(日記),施工中影響工期和索賠的有關事項,應及時記錄。
4.及時向監理和業主書面匯報業主和監理的口頭指令,以獲得認可。
5、工程照片需要專人管理,照片會根據工程進度進行整理。
6.所有合同招標文件、合同圖紙、修改和增加的圖紙、變更單和資料。資金文件和付款憑證。
7、手機短信作為證據材料,收集保存。
以上知識是我對相關法律問題的回答。如果施工單位不履行合同義務,就是違約。建設單位可以要求施工單位繼續履行合同,不履行的,可以要求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