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圍:新媒體出現的時間比信件晚,但實際上從功能的角度來看是完全可能的。當然也不排除極端情況,比如網絡癱瘓或者特殊要求。這些都是由外部硬條件決定的,主要不討論。
定義:壹個清晰的定義就足夠了。妳不用挑詞。把精力浪費在定義上真的只是浪費。
第二部分分析了思路:
我們說A代替不了B,其實無非兩點。第壹,確實A的效果不如B(從功能效用的角度)。第二,即使B有自身功能(附加值)以外的東西,A也沒有。
第三,回到辯論:
回到辯論。兩者重疊的部分是“傳遞信息”。討論這個是否可以替換。從功能上來說,新媒體是完全可以替代字母的,所以我們這個位置上不可替代的“不可以”,其實並不是那種功能意義上的“不可以”(否則我們可以讓樂隊只燒唱片,不用辦什麽現場演唱會),而是附加價值。
這將介紹信件的“附加值”。附加值無非就是給讀者帶來的東西(如果不發,就起不到傳播的作用)。我不需要詳細說明這個地方。
說完了附加值,就不得不說為什麽附加值重要,有些“附加”是沒有“價值”的。這是結合的時代。
這種信是有獨特附加值的東西。即使從功能上看它甚至比不上新媒體,但它的附加價值使它不可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