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網上查詢
很多法院都提供了網上立案查詢系統,當事人可以通過法院官網或相關司法服務平臺進行查詢。
1.打開法院官網或者司法服務平臺,找到立案查詢的入口。
2.輸入案件編號、當事人姓名或身份證號碼以及立案時提供的其他信息。
3.提交查詢請求後,系統會顯示案件當前的進展情況,如立案成功、指派法官、審理時間等。
第二,電話查詢
當事人可撥打法院立案庭電話,向工作人員提供案件編號或當事人信息,了解案件進展情況。
1.在法院官網或公告牌上找到立案法院的聯系電話。
2.撥打電話,根據提示選擇相應的查詢服務。
3.向員工提供案件的相關信息,獲取案件的進展信息。
第三,親自去法院查詢。
當事人也可以親自到法院立案室或查詢窗口向工作人員咨詢案件進展情況。
1.攜帶立案時提供的有效身份證件及相關材料。
2.到法院立案室或查詢窗口向工作人員提供案件編號或當事人信息。
3.工作人員會查詢系統,告知目前案件進展情況。
總而言之:
在法院立案查詢進展情況時,當事人可以選擇網上查詢、電話查詢或當面查詢。不同的查詢方式各有利弊,當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和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查詢方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137條規定: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人民法院應當對當事人提出的異議進行審查。異議成立的,責令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當事人對管轄未提出異議並應訴的,視為受訴人民法院有管轄權,但違反分級管轄和專屬管轄規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161條規定: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自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壹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