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服務費從簽約當天開始收取。消費者享受免費試用期的,在免費試用期結束的次日開始收費,之後按月(含計費周期)或按月計費。每個計費周期是從當前周期的開始日期到下壹個周期的開始日期的前壹天。
消費者如需取消短信服務費,可定制手機銀行、網上銀行的消息服務頁面,根據頁面提示自行關閉,也可在相關銀行營業網點取消短信提醒服務。部分銀行(如中國建設銀行)對所有信用卡取現、外幣交易、500元及以上人民幣大額交易提供免費短信提醒。
如果消費者有更多這樣的業務,可以保留短信提醒服務。如果用戶賬戶內資金不足以支付短信服務費,就要及時交費。支付短信服務費後,實時恢復短信提醒服務。如果支付失敗,用戶可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銀行卡、簽約手機到相關銀行辦理。
本文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典:應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