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雙方還沒有正式決定離婚之前,其中壹方要多註意收集對方的過錯行為,比如婚內不忠,比如家暴,比如虐待、遺棄。收集到這些證據後,妳就可以最大限度的保護自己的權益,這樣妳就可以和對方多分財產,少分財產。離婚前如何收集對方有過錯的證據?壹、家暴證據收集受不了家人長期家暴,想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在提出離婚前,要有意識地收集家庭暴力的相關證據。;施暴後留下的傷痕照片、報警電話記錄或出警記錄,或居委會證言、傷情檢查文書、證人證言等。二是婚外情證據的收集,如壹方與第三者曖昧短信、第三者短信等。,在收集此類證據時可采取以下方法:壹是在消息接收人尚未刪除的情況下,直接存儲信息並封存手機。然後,最好去公證處進行書面公證。公證的證據更有效,壹般會被法官采納。二是刪除與案件相關的短信時,可以通過手機短信運營商找回短信內容。采集時,可通過運營商存儲的信息打印出相應手機短信的發送時間、手機號碼和內容,並由在場工作人員簽字蓋章確認來源,以備試用。第三:資金賬戶證據的收集和保存。壹方起訴後,另壹方往往會聞風而動,轉移家庭財產。所以起訴前,不要打草驚蛇,先收集整理夫妻財產的相關證據。比如公司股東出資或認股權證的收取、相關財務報表的收取、存折開戶銀行、賬號、對方股市的股東賬號、房產證復印件、貴重金銀首飾的保護、家庭財產的發票或視頻等。必要時甚至可以采取訴訟保全措施。第四:銀行賬號的保存。起訴離婚前,壹般需要查清對方在銀行的用戶名和賬號;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查詢銀行賬戶的存款資金明細,法院壹般會同意當事人的申請。法院查詢銀行賬戶壹般不收費,但目前我們也發現上海的壹些法院已經開始收取相關查詢費,但收費並不高,只有幾十元。如果當事人不知道存款的銀行或賬號,法院壹般不會同意當事人的查詢申請。因此,在訴訟前掌握家庭財產的基本情況是非常必要的。第五:股權證據保全對於股票來說,如果當事人無法收集到相關的賬目資料,也不必過於擔心。律師可以通過法院發出調查令,查詢對方持有股票的詳細情況。個人壹般無權查詢股票相關賬戶資料。
法律客觀性: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中的證據包括: (壹)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鑒定意見;(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自己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