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快遞寄了東西,但是沒有給快遞買保險。快遞丟了,可以索賠嗎?
快遞公司壹般會在信封上貼壹個通知,相當於和客戶的約定。協議約定,如果客戶沒有投保,最高賠償3000元。這種單方面的通知制度給消費者帶來了很多風險,事實上也出現了內幕竊密的情況。告知制度建立在消費者會理性選擇是否投保的假設上,但實際上消費者投保的概率極低。隨著物流的加速,問題出現了,舊的系統需要改進。解決方案:壹是強制保險制度,即快遞公司向保險公司投保,類似責任險,免除消費者單獨投保的義務;二是提高快遞公司準入門檻,加強日常監管,避免惡性競爭,穩定快遞員收入,消除快遞員自盜隱患;第三,在制度沒有改變的情況下,提高消費者的風險意識,對貴重物品進行投保。事件越多,系統改進越快。至於註冊快遞公司賺錢的做法,是用“投入收入比”來衡量的,但是沒有人做過。即使有創始人試圖違法,也有人擔心欺詐。問題應該是快遞員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