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區企業和居民:
為進壹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的就業工作,穩定就業形勢,國家、省、市有關部門先後制定出臺了壹系列穩定就業的政策措施,有效幫助企業保持運轉、渡過難關、穩步發展,保障了疫情防控期間公共就業服務的有序開展。現將有關政策措施通知如下:
1,加大對企業穩定崗位的援助。
將失業保險政策從不高於城鎮登記失業率放寬到5.5%;對30人以下的小微企業,裁員比例放寬至不超過職工總數的20%。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上壹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生產經營面臨暫時困難、有望恢復、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標準可根據當地6個月人均失業保險金標準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
2、確保復產企業就業。
對關系國計民生的企業、保障疫情防控和城鄉生產生活的重大工程和重大項目,積極滿足用工需求,優先發布用工信息,多渠道滿足企業階段性用工需求。對引進技能人才和職業院校、技工院校畢業生的各類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經審核確認後,按照每人120元的標準給予職業介紹補貼。職業介紹補貼政策自2020年2月4日起實施,有效期暫定為3個月。
3.促進重點群體就業。
鼓勵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和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對堅持不裁員、正常發放工資的受疫情影響企業,其享受的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將於2月4日後到期,並可能分階段延長至2020年6月30日。
4.加強職業技能培訓。
對承擔任務的在線培訓平臺,按照當地培訓項目職業培訓補貼標準的20%發放培訓補貼,所需資金優先撥付職業技能提升專項賬戶。疫情防控期間,參加網絡培訓並考核合格的農民工、離校兩年未就業大學生、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貧困家庭子女,由學員註冊地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照5元/課時標準給予生活補助,所需經費通過就業補助資金安排。以上兩項補貼政策暫定執行至2020年6月30日。
5.支持創業帶動就業。
疫情期間,對租賃中小企業減免租金的省級創業孵化示範基地、示範園區,給予最長3個月的運營補貼。補貼標準為減免租金總額的30%,最高50萬元。所需資金從省級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中列支。對已發放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患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可向貸款銀行申請延期還款,延期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並繼續給予貼息支持。對受疫情影響的小微企業,優先安排創業擔保貸款。
6.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
疫情防控期間,首次申領失業保險金在原規定的“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之日起60日內”的基礎上,延長至150日。根據國家要求和疫情防控進展,適時進行調整。自2020年2月起,失業保險金將提高至當地最低工資的90%。實施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機制,及時向失業人員發放臨時價格補貼。
7.優化公共就業服務。
2020年在泰山區舉辦春風行動網絡招聘服務月,開展網絡招聘,為疫情中的企業和求職者送去“就業春風”。各用人單位和求職者可搜索“泰山人社”、“泰山集結號”等微信微信官方賬號,也可通過山東Gonggonggongzhaopin.com、泰安Zhaopin.com等網絡平臺查詢招聘信息..各級各類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加大網絡招聘力度,實施視頻招聘和遠程面試,動態發布崗位信息。
泰安市泰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2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