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最低工資標準?
第壹次1995年6月6日至1997年3月8日《河北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暫行規定》河北省人民政府發布135號令,省轄市(含郊區)、衡水市、涿州市為每月180元,貧困縣及以上除外。關於調整河北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第二次公告1998年3月18日至7月19日根據全省經濟發展水平和物價水平,經省政府批準,確定我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如下:省轄地級市(含郊區)和涿州市每月210元;除貧困縣外,其他縣(含縣級市)每月180元;貧困縣每月160元。現予公布,自1997年3月18日起施行。第三次:65438年7月9日至0999年6月30日,省轄市、區(含郊區)和涿州市每月240元,貧困縣以上其他縣(含縣級市)每月210元,貧困縣每月180元。第四次:1999 2002年7月1至2月28日冀勞[1999]78號河北省勞動廳、財政廳關於調整企業職工工資的實施辦法各市勞動局、財政局、省屬企業主管部門:為增加城鎮中低收入居民收入,促進居民擴大消費, 根據《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提高三條線社會保障水平等有關問題的通知》(冀[1999]12號),結合我省實際,提出調整企業職工工資的實施辦法,請認真貫徹執行。 壹是調整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為保障企業低收入職工的基本生活,根據我省物價和消費水平,將我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提高20%。調整後的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為:省轄市、區(含郊區)和涿州市每月290元,貧困縣以上縣(含縣級市)每月250元,貧困縣每月210元,自1年7月起執行。第二,調整企業職工工資。從今年7月1開始,按照月人均不超過120元的水平,采取提高職工工資標準與晉級增薪相結合的方式安排工資增長,其中70元左右用於提高職工工資標準,其余用於深化企業內部工資制度改革。壟斷行業企業增資水平要適當控制,不能盲目攀比。1,提高企業職工工資標準。企業職工參考工資標準在冀勞[1996]61號文件規定標準的基礎上,按照30%的增幅進行調整。相應提高企業經營者(包括經理、廠長、黨委書記)的崗位工資標準,企業副職及以下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的崗位工資等級線由企業自行制定。企業職工新工資標準原則上實行分級制定。提高新員工的工資待遇。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後,大中專、技校畢業生、學徒和技術工人在見習、見習或熟練期內的生活待遇和定級水平,以及退役士兵的工資待遇等將相應提高(另發文件)。3.員工獲得加薪。生產經營正常、有承受能力的企業,可在其職工變更新工資標準後,對生產壹線、技術崗位、關鍵崗位和高素質緊缺人員,采取提薪或其他方式適當增加部分工資。三。關於調整企業工資的幾個問題1。企業因調整職工工資而增加的工資總額在月人均增資120元以內的,今年按實際增資額在工效掛鉤和工資總額包幹基數之外單獨列支,由財務部門核定為成本。第二年進入工資總額基數。2.企業因調整職工工資需要突破工資指導線的,可以不受工資指導線的限制。職工工資調整影響企業經營考核目標的,實際增資可視為實現利潤(減虧),不影響經營者收入的確定。3、企業納入新的工資標準後,企業經營者的工資水平低於新劃定的最低崗位工資水平的,可計入最低崗位工資;企業未改變工資標準的,企業經營者不得計入最低崗位工資,也不得增加其收入。4、企業集中增(補)工資,由稅務機關按實際增資月平均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5、企業增加職工工資,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後,按隸屬關系報同級勞動部門審查執行。企業經營者改變新的工資標準或晉升工資,經幹部管理部門同意後,報勞動行政部門審批。工人的工資調整,使用統壹制發的崗位工資變動表(附後),計入個人繳費工資總額,存入本人檔案。確實不能改工資的企業,應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同意,職工代表大會決議報同級勞動部門備案,可以登記停發。黨中央、國務院作出了增加城鎮中低收入居民工資收入的重大決策,涉及面廣、資金增量大,與歷次工資調整有著本質的不同。這是直接刺激消費,實現今年全省經濟增長目標的重大舉措。對調動企業職工生產積極性,保持職工隊伍穩定,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增加就業機會,緩解就業壓力,維護社會穩定具有特殊意義。各級部門和企業經營者要服從黨中央國務院的重大部署,認真落實企業增加工資的政策措施,讓勞動者切實感受到黨和國家的關懷和愛護。第五次:河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關於調整河北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公告》的通知1 2002年3月至2004年6月30日:現將《調整河北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的公告》印發給妳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壹、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各類企業和個體經濟組織,提供正常勞動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停產企業的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和因生產經營困難確實影響資金周轉的企業,在征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後,可以暫時延期向勞動者支付最低工資,延期支付最長不得超過壹個支付周期(即壹個月)。二是根據《河北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暫行規定》(冀勞[1995]94號),不應納入企業工資總額統計範圍的津貼、保險福利和各種獎勵、加班工資不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由企業另行支付。3.此次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是按月確定的。以周、日、小時支付工資的企業,單位時間最低工資的換算關系為:1,最低工資標準/周=最低工資/月÷4 2,最低工資標準/日=最低工資標準/月÷ 20.92 3,最低工資標準/。各企業要按規定及時告知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實行工資集體協商的企業應當根據政府發布的最低工資標準,及時協商確定本企業職工的最低工資標準。各級工會組織要加強對企業最低工資執行情況的民主監督。如發現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未按時支付最低工資的,應積極向有關部門舉報並進行處理。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加強對這項工作的領導和宣傳,加大監督檢查力度,責令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的企業改正,補發拖欠的工資和賠償金;拒不改正者,情節嚴重的,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2002年1月28日附件:根據全省經濟發展水平和物價水平,經省政府批準,決定對我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如下:省轄市、區(含郊區)和涿州市每月350元;除貧困縣外,其他縣(含縣級市)每月300元;貧困縣每月250元。現予發布,自2002年3月1日起,各設區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自2004年7月1日起至2006年9月30日執行《河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調整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省級部門: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最低工資規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2004]21號),經省人民政府批準,我省調整了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自2004年7月起執行。壹是調整後的最低工資標準為520元,非全日制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6元。貧困縣(含縣級市)以外的縣,月最低工資標準為470元,非全日制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5.5元;貧困縣月最低工資標準為420元,非全日制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5元。月最低工資適用於全職工人。納入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包括職工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和住房公積金費用;不包括勞動者因延長工作時間支付的加班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條件下的津貼以及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每小時最低工資適用於每天工作時間少於5小時、每周工作時間少於30小時的兼職雇員。小時最低工資除月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外,還包括用人單位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二、最低工資標準的實施範圍是河北省行政區域內與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統稱用人單位)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應當遵守。三、用人單位支付給提供正常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用人單位應當在最低工資標準發布後10日內向本單位全體職工公示新調整的最低工資標準,並告知每壹位勞動者。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最低工資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的用人單位依法依規進行處理。2004年6月18日第七次:河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將最低工資標準由2006年6月5438+10月1調整為2008年6月5438+10月31的通知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1 .調整後的最低工資標準和執行地區:調整後的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3項增加到4項,各等級具體標準和執行地區見附表。月最低工資適用於全職員工。納入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包括勞動者個人按規定應繳納的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不包括支付給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和條件下的津貼以及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每小時最低工資適用於每天工作時間少於5小時、每周工作時間少於30小時的兼職雇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除月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外,還包括用人單位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2.實施範圍:河北省行政區域內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應當遵守。三、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給提供正常勞動(即勞動者按照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在法定工作時間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勞動者在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產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以及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時,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因勞動者自身原因未能在法定工作時間或者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者的,不適用最低工資規定,按照有關規定執行。非勞動者因自身原因停工1個月以上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生活費,支付標準可參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參照《河北省工資支付條例》(省政府2002年第23號令)的規定執行。4.用人單位應當在本最低工資標準發布後10日內向全體勞動者公布,並結合本標準及時修訂或調整其工資分配制度和工資標準。特別是實行計件工資或提成工資制度的用人單位,要按照新的最低工資標準合理調整確定計件工資或提成比例,確保勞動者在正常工作條件下應得的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五、用人單位因執行最低工資標準而增加的工資總額,按有關規定執行。其中,企業可以在成本中列支;實行工效掛鉤和工資總額包幹的企業,在基數外單列。最低工資制度是我國壹項重要的勞動保障制度。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最低工資制度的宣傳和實施力度,切實維護勞動者最基本的勞動報酬權利,依法查處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的用人單位。2006年9月25日河北省最低工資標準及其實施地區檔次為1,全日制月標準為580元,非全日制小時標準為6.6元。實施區域為:石家莊、保定、廊坊、唐山(含高新區、港口開發區、南堡開發區、蘆臺開發區、漢沽管理區、曹妃甸管委會)、秦皇島市區及郊區。涿州、遷安、遵化市。2級,全日制月標準540元,非全日制小時標準6.2元,執行地區:邯鄲市(不含馬頭生態工業城)、邢臺市、衡水市、滄州市、承德市、張家口市(不含塞北區、察北區)城區及郊區;正定、鹿泉、槁城、高碑店、定州、安國市、霸州、三河市、遷西、玉田縣、樂亭、灤縣、灤南、唐海縣、昌黎、阜寧、盧龍縣、武安、黃驊、任丘。3級,全日制月標準480元,非全日制小時標準5.6元,執行地區:井陘縣、欒城縣、行唐縣、高邑縣、深澤縣、無極縣、平山縣、元氏縣、趙縣、辛集市、晉州市、新樂市、靈壽縣、滿城縣、徐水縣、定興縣、望都縣、雄縣、高陽縣、容城縣、博野縣等。邱縣、肥鄉、邯鄲、邯鄲馬頭生態工業城、南河、隆堯、柏鄉、新河、沙河、清河、任縣、內丘、邢臺、南宮、臨西、吳橋縣、泊頭、河間市、肅寧、滄縣、青縣、滄州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南大港。4級,全日制月標準440元,非全日制小時標準5.2元,執行地區:贊皇、順平、唐縣、富平、淶源、淶水、曲陽、易縣、涉縣、威縣、大名縣、廣平、館陶、廣宗、臨城、威縣、巨鹿、憑祥、海興、硯山。第八:河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調整2008年2月1至7月1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各設區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門:經省政府同意,現將調整後的最低工資標準予以公布,自2月65438日起,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請認真貫徹執行。第壹,最低工資制度是我國壹項重要的勞動保障制度。調整提高最低工資標準,是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和省委七屆三次全會精神,努力改善民生、增加勞動者工資性收入的重要舉措。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認真落實最低工資制度對於切實維護勞動者最基本的合法報酬權利、構建和諧河北的重要意義。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最低工資制度的宣傳和實施力度,特別是要依法查處違反最低工資制度的行為。二、年級設置和實施區域。此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仍定為四檔,月標準為680元、620元、560元、565,438+00元,小時標準為7元、6.5元、5.8元、5.3元。各地區執行的具體標準見附表。月最低工資適用於全職員工。納入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包括勞動者個人按規定應繳納的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不包括支付給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和條件下的津貼以及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在同壹用人單位工作時間壹般每日不超過4小時、每周不超過24小時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除月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外,還包括用人單位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第三,實施範圍。新調整的最低工資標準實施範圍為:河北省行政區域內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應當遵守。勞動者(包括試用期、學徒期、見習期和以勞務派遣形式派遣到用人單位的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工作場所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用人單位註冊地與工作地不在同壹(最低工資標準)地區的,執行註冊地最低工資標準,但就業地最低工資標準高於註冊地最低工資標準時,執行就業地最低工資標準。4.費用渠道。用人單位因執行本最低工資標準而增加的工資總額,按有關規定收取。其中,實行工效掛鉤和工資總額包幹的企業在基數外單列,實行工資集體協商的,協商總額可相應增加。2008年1月21日附件:河北省最低工資標準及執行地區:2008年2月1執行地區1石家莊、保定、廊坊、唐山(含高新區、港口開發區、南堡開發區、蘆臺開發區、漢沽管理區、曹妃甸管委會)和秦皇島市及其郊區;涿州、遷安、遵化市。2.邯鄲市市區和郊區(含馬頭生態工業城)、邢臺市、衡水市、滄州市、承德市和張家口市(不含塞北區和察北區)在620元;邯鄲、正定、鹿泉、槁城、高碑店、定州、安國市、霸州、三河市、遷西、玉田縣、樂亭、灤縣、灤南、唐海縣、昌黎、阜寧、盧龍縣、武安、黃驊、任丘。井陘、欒城、行唐、高邑、深澤、無極、平山、元氏、趙縣、辛集市、晉州、新樂、靈壽、滿城、徐水縣、定興、王度、雄縣、高陽、榮成、博野、慶生在5.8元、560元。曲周縣、雞澤縣、邱縣、肥鄉縣、南和縣、隆堯縣、柏鄉縣、新河縣、沙河縣、清河縣、任縣、內丘縣、邢臺縣、寧晉縣、南宮縣、林西縣、吳橋縣、泊頭市、河間市、肅寧縣、滄縣、青縣、滄州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4 510元贊皇縣、順平縣、唐縣、富平縣、淶源縣、淶水縣、曲陽縣、易縣、涉縣、威縣、大名縣、廣平縣、館陶縣、廣宗縣、臨城縣、威縣、巨鹿縣、平鄉縣等在5.3元。承德縣、康保縣、沽源縣、尚義縣、陽原縣、懷安縣、萬全縣、蔚縣、張北縣、赤城縣、崇禮、張家口市塞北區、察北區。第九次最低工資調整將於2008年7月6日至0日進行。經河北省政府批準,河北省從2008年7月6日起再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省會石家莊的最低標準將達到750元。河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負責同誌告訴記者,這次調整還有四個檔次。新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為750元、680元、600元和540元,相應的小時標準為7.3元、6.8元、6元和5.5元。石家莊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為每月750元,每小時7.3元。據介紹,這是河北省今年第二次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實施範圍:河北省行政區域內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應當遵守。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工作場所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用人單位註冊地與就業地不在同壹地區的,執行註冊地最低工資標準。但就業地最低工資標準高於註冊地最低工資標準時,執行就業地最低工資標準。根據規定,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個人的工資性收入中,下列項目不計入最低工資: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支付的加班工資;中班和夜班津貼;補償勞動者在高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和條件下的特殊消費和生活費用的補貼,用人單位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福利費,職工教育費,文體宣傳費,勞保用品費,住房補貼,夥食補貼,經濟補償金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費、文化體育宣傳費、勞保用品費、住房補貼、夥食補貼、經濟補償金等。此外,7月8日前已按原最低工資標準發放7月份勞動者當月工資的,新標準與原標準的差額部分不再補發。附河北省最低工資標準及其執行地區:執行月標準750元、小時標準7.3元的地區包括:石家莊市、保定市、廊坊市、唐山市、秦皇島市及其郊區;涿州市、三河市、霸州市、遷安市、遵化市、灤南縣、遷西縣。實行月標準680元、小時標準6.8元的地區有:邯鄲市、邢臺市、衡水市、滄州市、承德市、張家口市(不含塞北區、察北區)、宣化縣、邯鄲縣、磁縣、邢臺縣、沙河市、正定縣、鹿泉市、槁城市、辛集市、高碑店市、定州市。實行月標準600元、小時標準6元的地區有井陘縣、欒城縣、行唐縣、高邑縣、深澤縣、無極縣、平山縣、元氏縣、趙縣、晉州市、新樂市、靈壽縣、滿城縣、徐水縣、定興縣、望都縣、雄縣、高陽縣、容城縣。曲周縣、雞澤縣、邱縣、肥鄉縣、涉縣、南和縣、隆堯縣、柏鄉縣、新和縣、清河縣、任縣、內丘縣、寧晉縣、南宮市、林西縣、吳橋縣、泊頭市、河間市、肅寧縣、渤海新區、黃驊港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冀州市、棗棗。實行月標準540元、小時標準5.5元的地區有贊皇縣、順平縣、唐縣、富平縣、淶源縣、曲陽縣、易縣、威縣、大名縣、廣平縣、館陶縣、廣宗縣、臨城縣、威縣、巨鹿縣、萍鄉縣、海興縣。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康保縣、沽源縣、尚義縣、陽原縣、懷安縣、萬全縣、蔚縣、張北縣、赤城縣、崇禮、張家口市塞北區、察北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