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名人名言大全網 - 祝福短信 - 我發短信罵他,有點威脅。對方可以起訴嗎?

我發短信罵他,有點威脅。對方可以起訴嗎?

恐嚇、威脅他人人身安全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可以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罰。

發送短信侮辱、恐嚇他人,侵犯其民事權益,被侵權人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停止侵害,賠禮道歉,造成損失的,賠償損失。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壹)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侵權責任法》第二條侵害民事權益,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

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權和財產權。

第三條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四條侵權人因同壹行為應當承擔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的,不影響依法承擔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