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提款程序的步驟:
需要休學的學生由本人申請或各部門提交報告,經教務處審核,院長會議決定。對於休學的學生,學院將出具休學決定書並發送給本人,並報學院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1.家長寫申請,帶上學生、戶口本、身份證去見班主任。班主任詢問原因,做好記錄,核對核實戶口本和家長身份證的準確性,然後在離校通知和申請批準書上簽字。?
2.年級部主任詢問情況,做好記錄,審核材料,確認後在流轉單和申請書上簽字。?
3.政教處主任對所有材料進行審核,逐壹做好記錄,並在《通報表》和《報批表》上簽字。?
4.委托人審核材料,詢問理由,記錄後,在《通報表》和《報批表》上簽字。?
5.財務部看到校長批準的流轉單後,會為準備離校的學生計算應退費用,報校長批準後再進行還款。?
6.政教處住宿科科長根據已徹底審核的通知單辦理退房手續,並在通知單上簽字認可。?
7.政教處保衛科科長核對離校手續齊全後,收回申請和胸卡,核對已離校學生未攜帶學校財物和物品後,在流轉單上簽字認可,開門卡放行。交卷表、申請表、證章交政教處主任存檔。
8、政教處根據保衛科收回的審批完整的申請,流轉名單為退學或轉學學生提取檔案,辦理入學手續。
未辦理退學手續的學生,按自動退學處理,學院不出具任何證明。自動退學的審批由班級的輔導員或班主任辦理(因為學生曠課,不辦理任何手續)。
不同的休學原因有不同的申請程序:
1.因病休學的,由學院根據醫院意見填寫申請表和學院報告,經學院領導簽字後上報教務處教務處。經教務處教務處審核後,報行政理事會討論。報主管校長批準。兩周內未註冊退學,學院將填寫申請表和學院報告,由學院領導簽字,報教務處教務處。經教務處教務處審核後,報行政理事會討論。報主管校長批準。
2.如在國外休學,由本人提出申請(附家長意見),經學院領導同意後轉學生處、教務處會簽,報分管校長批準。經分管校長審批後,將文件編號打印並發送到學院。學院收到文件後,通知學生辦理退學手續(壹個月內),退學文件復印件加蓋學院印章,交給學生。學生們會來學校的教務處開具離校通知。(各部門)完成離校通知後,他們會帶著學院出具的成績單到學校教務處開具退學證明和缺勤證明。
擴展數據:
下列條件符合休學條件:
1,無論何種原因(包括休學),在校累計學習時間超過最長彈性學習年限(即學年延後兩年);
2.學生壹學年累計學業成績低於教學計劃規定學業成績40%的;
3.休學或保留學籍期滿後未按時辦理復學手續的;
4.申請復學但審核未通過者,不得復學;
5.經學校動員,因病應當休學,且壹學年曠課時間超過總課時三分之壹的;
6.擅自離校兩周,未參加學校規定的教學活動的;
7.無正當理由未在學院規定期限內註冊者;
8.本人自願申請退學。申請休學者需向教務處提出申請,辦理相關手續。
百度百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學籍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