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從04年6月5438+起,對有中國境內高風險地區所在城市居住史者(旅行代碼*)嚴格執行“77”健康管理措施,即7天居家健康監測和7天隨訪健康監測。
報告方法:
主動通過“來(回)蘇人員信息登記平臺”登記個人疫情防控信息,提前向目的地單位、社區(村)或酒店報告,到達後積極配合落實核酸檢測、健康監測等管理措施。
(中高風險地區來到蘇聯)
國內疫情高風險地區的人員應暫時來(回)蘇州,待該地區級別降至低風險後才能來(回)蘇州。
如確需來蘇,對14天內與新冠肺炎感染者有過軌交並在中高風險地區生活過的人員,嚴格執行“7+7”健康管理措施,即集中隔離7天,居家健康監測7天(單人單間)。
特別提醒:
1.在蘇州期間,我將遵守以下規定:
①進入人員密集、封閉的場所(如博物館、展覽館、美術館、圖書館、電影院、棋牌室、健身房、網吧、KTV、遊戲廳、酒吧、澡堂、按摩店、足療室、美容院、舞廳、劇本殺、密室逃脫等。):掃描“場所碼”,顯示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結果,配合測溫、查碼(。
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並采取測溫、查碼(健康碼、乘車卡)、戴口罩等措施。
③進入醫療機構、養老機構、學校等重點場所:從所在行業查規定。
④進入其他場所:72小時內不再查驗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而是掃描“場所編碼”並配合測溫查碼措施(健康碼、旅行卡),佩戴口罩進入場所。
2.健康監護期間,不準參加群眾性活動,不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準出入公共場所,出行不準戴口罩。
所有最近14天在高危地區居住(含中轉)的人員,要第壹時間主動向所在社區和單位報告,積極配合信息登記、核酸檢測、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等防控工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五條各級人民政府領導傳染病防治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傳染病防治規劃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傳染病防治的疾病預防控制、醫療救治、監督管理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