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拼音規則
1.寫信要規範:
1.全部使用印刷體小寫字母,不允許手寫。
2.在四條線和三個正方形上寫字母。
3.拼寫人名、地名、國家名、專有名詞時,首字母要大寫,句首首字母也要大寫。
2.註意有些聲母和韻母不能拼在壹起,聲母b p m f可以用O拼,不能用uo拼。
3.註意拼音規則:
1.博婆摩佛;德忒涅勒格科赫;戚跡·Xi .
“知、食、詩、日、資、女、思”等七個音節的元音為I,即知赤石日字次思。
2.元音“er”寫為“er”,用作結尾時寫為“r”。比如兒童(ér tóng)。
3.y和w的使用:
(1)元音表中第I行的元音,前面沒有聲母時,應以y開頭。
(2)元音表中U行的元音,前面沒有聲母時,應以W開頭。
(3)元音表前沒有聲母時,u行元音也要以y開頭,加y後,u的兩個點要省略。
4.保存書寫內容:
(1)元音iou、uei、uen前加聲母時,寫為iu(優秀)、ui(偉)、un(文),如牛、桂、倫。
(2)當é用N和L以外的聲母拼寫時,省略兩點。
4.註意語音位置:
1.如果壹個音節只有壹個元音,聲調符號應該標在元音上。
2.如果有兩個元音,聲調符號按A、O、E、I、U、ü的順序標註。
3.I和U兩個元音並列時,聲調標在後面的元音上,如tuρ(push)和qiú (ball)。
4.調號恰好標在I上面,所以I上的點應該省略。
5.軟音節走調,如蘿蔔、表。
5.註意隔音符號的使用:
a、o、e開頭的音節與其他音節相連時,如果音節邊界混淆,要用隔音符號(')隔開,如皮?o(毛皮大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