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電話:84900010(南校區),82216512(北校區)。
投訴舉報電話:84900017
信訪維穩辦公室:84900067
公務員事務局電話:82216525
省就業局電話:84900126
省社會保障局電話:84900666
省醫保局電話:84900372
勞動監察局電話:84900101
勞動人事仲裁院電話:84900051
電話:84900003(南校區)82216512(北校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壹條為了調整社會保險關系,保障公民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使公民享受發展成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和生育時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