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是在法院通知開庭時才開庭,否則無法開庭。開庭前會以書面形式送達開庭通知,經當事人書面同意,才會采用短信通知的方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七條* * *經受送達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傳真、電子郵件等能夠確認收到的方式送達訴訟文書,但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除外。通過前款方式送達的,以傳真或者電子郵件到達受送達人特定系統的日期為送達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