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部門提醒,減少現場資料審核錄入時間,避免人車聚集。可以辦理電動自行車登記,按照短信提示的時間地點去。如果您沒有預約登記,請選擇到您所在區附近的卡登記點。
2022年4月1後,集中登記上牌運行後,居民需到公安交管部門設立的登記上牌點免費辦理登記。
2022年5月1日起,停止發放非標準兩輪電動車過渡期臨時號牌。同時,公安交管部門將對未註冊登記、未佩戴頭盔的電動自行車進行上路檢查。
自2022年5月1日起,新購買的居民自用非營運電動自行車可繼續按照《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新國家標準(GB17761-2018)進行登記上牌。
1,電動自行車集中登記標準
已登記的居民自用非營運電動自行車包括:
(1)對最高設計速度不超過25km/h且符合新舊國家標準要求(新舊國家標準要求見附件2)的電動自行車,發放綠底白字的正式號牌。
(二)對不符合新舊國家標準要求、設計時速在25公裏/小時至50公裏/小時之間的在用兩輪電動車,發放白底黑字臨時號牌,並按照《河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規定設置3年過渡期。過渡期結束後,他們不得上路行駛。
2.處理過程
申請登記時,申請人必須攜帶身份證原件,乘坐車輛並佩戴頭盔,現場提交車輛。
(1)提交購買證明或其他原產地證明、整車出廠證明或進口證明。
(二)電動自行車所有人無法提供自行車購買憑證或者其他原產地證明、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證明的,應當簽署電動自行車原產地承諾書。
(三)拆除尾牌支架上的附件,預留號牌支架安裝孔,方便號牌安裝;拆除防風、保溫等裝飾,恢復車輛原貌。
(四)取得臨時號牌的,電動自行車所有人應當簽署《電動自行車臨時號牌告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