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什麽單位,用人單位都應該放棄勞動者離職時應得的工資。如果出現拖欠工資或者拒不支付工資的情況,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要求其支付工資並賠償。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壹次性支付勞動者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