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平臺為例,企業用戶申請電子簽名的流程如下:
1.填寫信息
用戶需要在web平臺上註冊並通過身份認證。個人填寫手機、姓名、身份證號,企業提交企業名稱、社會信用代碼、經辦人手機、姓名、身份證號等信息,驗證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實。
2.設置電子簽名
認證通過後,e簽通會自動為用戶創建壹個默認的電子印章,並擁有唯壹的數字證書。此外,由於電子印章的使用,還可以細分為電子公章、電子發文章和電子私章。
所以電子合同平臺壹般支持自定義電子印章的創建。企業的印章管理員可以上傳企業公章的圖片,生成可靠的電子公章,或者自定義印章內容(印章文字、大小、顏色等。).
由於這是壹個虛擬的數字文件,電子印章通常存儲在第三方雲中,也可以存儲在實體ukey中。同時,打印管理員還通過打印審批功能設置打印權限。
3.使用電子簽名成功創建電子印章後,用戶在使用電子印章的過程中,通過輸入簽名密碼或刷臉即可完成簽名意圖的認證。經過相關加密操作後,即可加蓋電子印章。
通過這種身份驗證的方式,可以保證簽名者身份和確認的真實性;通過這種加密方法簽名的文檔可以確保文檔或簽名是防篡改的。
法律依據:
電子簽名法
第十三條電子簽名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視為可靠:
(壹)電子簽名制作數據用於電子簽名時,屬於電子簽名人的專有權利;
(2)簽名時,電子簽名制作數據僅由電子簽名人控制;
(3)簽名後對電子簽名的任何更改都可以被發現;
(4)簽名後對數據電文內容和形式的任何更改都能被發現。當事人還可以選擇使用符合其約定的可靠條件的電子簽名。
第十四條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電子簽名人應當妥善保管電子簽名制作數據。電子簽名人知道電子簽名制作數據已經或者可能已經失密時,應當及時告知有關當事人,並停止使用電子簽名制作數據。
第十六條電子簽名需要第三方認證的,依法設立的電子認證服務提供者應當提供認證服務。
第十七條提供電子認證服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取得企業法人資格;
(二)有與提供電子認證服務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三)有與提供電子認證服務相適應的資金和營業場所;
(四)具有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技術和設備;
(五)具有國家密碼管理機構同意使用密碼的證明文件;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