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下發的通知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具有法律效力。銀監會相關通知主要下發至各銀監局、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銀監會直接監管的信托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通知稱,近期少數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參與民間借貸、非法擔保、非法集資活動風險較為突出,在社會上引起較大反響,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形象造成不良影響,給相關機構資產安全帶來較大風險。公告旨在規範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行為,有效防範民間借貸、非法擔保、非法集資等引發的風險向銀行體系轉移。通知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依法合規開展業務活動,不得直接或變相參與民間借貸、非法擔保和非法集資活動。綜上,銀監會明確,嚴禁銀行從業人員參與民間借貸活動。而我國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銀行員工參與民間借貸會觸犯法律,但符合犯罪條件的,就定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