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確診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應執行怎樣的政策?應落實“14天集中隔離+7天居家健康監測+7次核酸檢測”的控制措施,解除隔離時應進行“雙檢雙測”。對確診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實行“7天集中隔離+7天居家健康監測”的控制措施。在集中隔離的第1、4、7天和居家健康監測的第2、7天,分別進行1核酸檢測。
來(回)羅人員應提前3天到目的地社區(村)或賓館報到,提供48小時內(省內24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入境羅後24小時內再進行壹次核酸檢測;入羅前未被舉報,入羅後24小時內未被舉報的,給予黃色代碼。
綜上所述,已詳細指出已返回洛陽的人員已報告情況。建議出門帶口罩,做好防護,保護自身安全,健康綠色出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第三十條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采供血機構及其履行職責的人員發現本法規定的傳染病疫情或者其他不明原因的傳染病暴發、流行時,應當遵循疫情報告屬地管理原則,按照國務院或者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內容、程序、方法和時限進行報告。軍隊醫療機構為公眾提供醫療服務時,發現前款規定的傳染病疫情,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