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法院傳票上有開庭時間,看看上面的開庭時間就知道了。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法院立案後,應該有時間向被告送達應訴通知書,給被告答辯的時間。如果適用普通程序,通常會在壹個月後開庭,如果適用簡易程序,通常會在壹個月內開庭。這取決於案件和法庭的時間表。法律規定的傳票送達方式有多種,常見的有:電話送達、司法快遞送達、上門送達、公告送達。當然,法院第壹次給被告發傳票,壹般是先給當事人打電話,拿到法院的書面傳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八十壹條,人民法院應當自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作出壹審判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應當經高級人民法院批準,高級人民法院需要延長審理第壹審案件的,應當經最高人民法院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