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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典型案例,談談應屆畢業生如何避開求職陷阱。

收集典型案例,談談應屆畢業生如何避開求職陷阱。

每年進入165438+10月,是大學生求職的高峰期。各種招聘會此起彼伏,魚龍混雜。壹項關於大學生求職的調查顯示,70%的受訪者表示遇到過?工作陷阱?還有很多同學說有?被騙兩次?體驗。那麽,在求職過程中,如何才能避免呢?工作陷阱?然後呢。

?案例分析?

案例1:?招而不招?

即將大學畢業的小張最近忙得不可開交,壹直奔波於各種招聘會,遞了300多份簡歷。小張也陸續參加了壹些面試,但最後都沒有如願找到工作。小張說:很多參加招聘會的公司根本沒有招人的打算。有的小企業借機做宣傳,有的只是走個形式。我參加過很多招聘會,經常在招聘企業看到壹些熟悉的面孔。每次招聘會都有很多人投簡歷。他們怎麽可能從來不招人?

小張的問題也反映了當前招聘市場存在的壹些問題。學校和招聘會主辦方會考察企業的招聘資質,但無法確認企業是否真的招到人。因此,這些問題需要大學生自身更加重視。

專家認為,大學生求職前應做好充分準備,對公司情況和招聘崗位有全面了解。他們可以通過網絡查詢,也可以去相關的服務中心查詢,壹定要做到心中有數,這樣他們就可以免費努力,白跑壹趟。

案例二:?變相收費?

小謝是壹名高年級學生。他在網站上找到了鄭州某電子公司的招聘信息,和同學壹起投了簡歷後,參加了該公司的面試。令小謝驚訝的是,面試進行得非常輕松愉快,小謝和他的同學很快通過了面試。然後,公司負責人要求小謝和他的同學支付200元的衣服費用。小謝和同學商量,錢不多,工作後應該很快就能賺回來,就交了。交完錢後,公司負責人約好小謝和他們壹周後簽協議。壹周後,小謝和他的同學來到公司所在的辦公樓,發現裏面空無壹人。

這種打著招聘旗號的收費需要警惕,不能因為有些收費不高就接受。根據相關規定,用人單位不得以招聘為由向求職者收取任何費用。所以,不管用人單位收服裝費、培訓費還是押金,求職者都要堅定地說?沒有嗎?。另外,值得註意的是,這種?變相收費?壹般來說,有些公司規模小,流動性大,看起來也不是很正規。而且公司進行的面試壹般都比較馬虎,通過率基本100%。如果遇到這樣的公司,求職者要堅決拋棄。

案例三:?壹個整容的位置?

小林,畢業生,大學時主修會計。畢業的時候,她去應聘了壹家房地產中介公司的會計,招聘廣告上寫著是招聘會計。簡單面試後,小林被錄取了。但她去報到時被告知,按照公司規定,所有員工必須在壹線鍛煉壹段時間,熟悉整個公司的運作流程後,才能回到崗位。於是小林被分配到小區做業務員,日常工作很復雜,公司遲遲不能確定小林什麽時候回到會計崗位。過了壹段時間,小林受不了了,只好辭職。公司以違約為由要求小林支付違約金。

小林的經歷提醒大學生,求職時壹定要搞清楚職位的具體內容,仔細分析,詢問工作細節。壹些招聘單位在發布招聘信息時,往往會對招聘崗位的工作內容進行模糊處理和玩弄。文字遊戲?用壹些聽起來很高職位的假工作招聘大學生做業務員。此外,在面試過程中以及與招聘單位的具體接觸中,求職者也要多加註意,避免入職後發現實際工作與預期有出入,從而給自己惹上麻煩。

專家認為,如果招聘崗位與實際工作內容明顯不符,將構成欺詐,可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舉報。

案例四:出軌?試用期?概念

小羅是北京師範大學的壹名大四學生。她在找工作的時候,接到了壹個小出版社的電話。出版社表示,如果小羅能在出版社實習三個月,表現滿意,雙方可以正式簽約。小羅覺得如果在求職高峰期去實習,會錯過很多其他的求職機會。而且,怎麽定義呢?表現令人滿意?也有壹個很大的問題,所以我沒有同意。小羅的同學小霞覺得機會難得,於是聯系了這家出版社。在三個月的實習期間,小霞壹直在出版社忙著做項目,整理資料,非常認真。然而,三個月後,出版社沒有與小霞簽約。後來,小霞聽說出版社只是在這期間有很多工作需要她幫忙,並沒有打算正式簽下她。

鑒於這壹案例,謝偉先生告訴學生們,這種口頭合同充滿了極大的不確定性,求職者必須小心謹慎。如果錯過了招聘的黃金時期,接下來找工作可能會有些困難,因為很多單位可能已經招到人了。此外,《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如果試用期超過六個月,就是明顯侵權。這些都需要高校求職者多加註意。謝偉老師特別提醒求職者要仔細閱讀勞動合同,尤其是關於勞動報酬、工作內容、合同期限、社保等細節。在勞動報酬壹欄,要看清楚考核和獎勵辦法;在工作內容壹欄,註意職位上的具體約定;在合同期限壹欄,要註意試用期及相關問題。

?概念分析?

試用期

試用期是指勞動合同中包含的,勞動關系仍處於非正式狀態,用人單位考核員工是否合格,員工了解用人單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的期間。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壹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壹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壹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三方協議和勞動合同

三方協議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在畢業生就業中權利義務的書面形式,可以為應屆畢業生解決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壹系列相關問題。三方就業協議不同於勞動合同。三方就業協議依據的是國家關於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法律法規。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協議自動終止。勞動合同受勞動法和合同法的限制和保護。

大四女生小雪是誰?宅女?看著身邊的同學通過網絡求職,她開始忙著在各大招聘網站投簡歷。當小雪在壹家人才招聘網站上發布簡歷時,該網站立即給她發了壹封郵件,要求她填寫完整的個人信息,稱這樣有助於她贏得更多被好公司錄用的機會。於是她在網站上輸入了自己的信息,包括姓名、電話、地址等。

沒想到,接下來的壹周,小雪經常接到陌生人的電話,聲稱自己是某公司的人事經理,想錄用她,但這些單位都是小公司,找不到地址。更可氣的是,此後小雪的手機又添加了大量廣告短信。她恍然大悟,自己的個人信息被泄露了,這個時候再改已經來不及了。

小雪的經歷可以說是目前很多人都會面臨的煩惱。為了防止自己的個人信息被網絡騙子利用,求職者首先要選擇達到壹定規模,能夠為用戶提供全面服務的網站。壹般情況下,選擇規模大、知名度高、門戶網站的招聘網站是明智之舉。除了相對隱私的個人信息要保密外,求職者還要對自己投過的就業單位有壹個初步的了解,並查詢他人對就業單位的評價,再綜合考慮是否投簡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