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交通局出租汽車管理站關於做好疫情期間出租汽車運營防控工作的通知
大多數出租車運營商:
根據上級通知要求,為防止疫情通過出租車傳播,確保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指示,要求從業人員積極配合當前疫情防控工作,在操作中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做好個人防護,要求員工操作時戴口罩,保證體溫正常,不發燒。同時,也要監督乘客做好個人防護,體溫正常,佩戴口罩後再乘車;壹旦發現發熱人員,應盡快向市防疫部門報告,做到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電話:0316-7220603
2.做好出車前後的車輛消毒工作。運行過程中,必須實現單次通風,保持車輛清潔,並及時更換座套。
3、認真落實客車掃碼、測溫制度,做到壹車壹碼、壹單壹碼實名乘車。
4.經營範圍僅限於除固安縣以外的廊坊市。目前,出租汽車站點在火車站、高鐵站、汽車站、北站和城區設立流動檢查監管點,全力維護出租汽車市場經營秩序,嚴厲打擊疫情期間運價和私家車非法營運行為;凡在疫情期間參與營運的出租車車輛不符合通告內容的,壹經發現,將嚴肅處理。投訴舉報電話:0316-7289001150331655 5518631696856。
霸州市交通運輸局出租車管理所
2021 01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