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房子的具體情況:1和2008年之前建造的沒有房產證或準建證的房屋,在實踐中通常很難被認定為違章建築,可以獲得和有證房屋壹樣的補償。實踐中經常發生以違法建設為名拆遷不給補償或少付補償,2、2008年以後建設的房屋不辦理合法審批手續,不屬於《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規定的情形。3,如果屬於施工,那就不賠償或者少賠償。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四條市、縣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征收部門(以下簡稱房屋征收部門)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市、縣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按照本條例的規定和本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責分工,相互配合,保障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