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名人名言大全網 - 祝福短信 - 冷靜期過後不想走怎麽辦?

冷靜期過後不想走怎麽辦?

冷靜期過後如果不想走,可以申請撤回離婚申請。30天冷靜期過後,雙方未到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證的,視為撤回離婚申請。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向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並提供證明和證明材料,大陸婚姻登記機關或者我國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結婚證;向婚姻登記處提交的離婚登記申請書;婚姻登記機關應當按照婚姻登記工作規範的有關規定,對當事人提交的上述材料進行初步審查。申請離婚登記的壹方遺失結婚證的,應當書面聲明遺失,婚姻登記機關可以根據另壹方的結婚證受理其離婚登記申請;申請離婚登記的當事人雙方結婚證遺失的,當事人應當書面聲明結婚證遺失,並提供加蓋檔案查詢專用章的婚姻登記檔案復印件,婚姻登記機關可以根據當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受理離婚登記申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7條。

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壹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的期限屆滿後30日內,雙方當事人應當親自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領取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