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全市實行封閉式校園管理,學校師生不用離開天津,不用線下授課。面向教職工、學生、外包服務人員等。因探親、回國確需離開天津的,要嚴格落實離開天津疫情防控措施,離開天津前必須到學校報到,並提供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衛生碼綠色碼。
2.重點疫情相關地區的高校要嚴格實施封閉管控,在感染風險排除前,校園人員不得走訪、聚集、聚集、離校。已離開天津的學生應主動向目的地社區和酒店報告,主動進行核酸檢測,自覺落實當地疫情防控措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二條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立即組織力量,按照防治規劃實施防治,切斷傳染病傳播途徑。必要時,可以采取下列緊急措施,並報經上壹級人民政府批準後予以公告: (壹)限制或者停止在集市、影劇院或者其他人員聚集場所的演出;(2)停工、停業或停課;(三)封閉或者封存被傳染病病原體汙染的公共飲用水源、食品及相關物品;(四)控制或者撲殺染疫的野生動物、家畜和家禽;(五)封閉可能引起傳染病傳播的場所。
第四十五條在傳染病暴發、流行時,根據傳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國務院有權在全國或者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內緊急調動人員或者儲備物資,臨時征用房屋、車輛和有關設施、設備。